既然已经分开,何必这样

  我一直认为分手后虽然不可能成为朋友,但也不希望成为仇人。

  昨天,她过来店里了。既然分手了,来了就来了吧,有必要拿走所有的文具用品吗?就是因为是你去买的,但TM这些钱是我出的,你就要拿走?   好吧,不想理论,不想争,想拿就拿吧。你要所谓的工资,我给你了,你要拿走你的东西,好,你拿,你要拿走你代我买的东西,好,你拿。

  可,你妈的,把招财猫给我拿走了算TM怎么一回事。老子是做生意的,你他妈的,拿我文具,连文件袋,一支笔,你他妈都要拿走。有必要吗?要钱老子给钱,要什么老子给什么,有必要来惹怒老子么? 这TM叫拆店! 我操你妈!

  做的太过分了,我只会讨厌你,厌恶你。懂吗!